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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交探访签证外籍人士须在4月21日前离开马来西亚

2021-04-13 17:20  中国侨网   - 

  中国侨网4月13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移民局总监凯鲁再米宣布,所有持有社交探访签证(PLS)的外籍人士,必须在4月21日前离开马来西亚,否则将被采取行动。

  凯鲁再米发文告指出,若相关人士在回国时面临困难,他们可以申请特别准证,继续逗留在马来西亚,但必须提交来自各国大使馆的支持,列明逗留马来西亚期间的居住地点,还有财务能力的证明文件。

  他说,移民局明白持有这类文件的外籍人士,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缺少回国的航班,而难以回国。

  不过,凯鲁再米也表示,当局也通过执法行动,发现数宗滥用社交探访签证的外籍人士,有人从事违法活动。从2020年至今,当局已针对按摩院和娱乐中心展开291次执法行动,有1281名外籍人士和83个雇主被逮捕。

  凯鲁再米强调,持有社交访问签证的外籍人士获准居住马来西亚,但一切必须遵守移民法令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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