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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政府公布处罚规定:不戴口罩最高罚款2万泰铢

2021-06-12 16:45  中国侨网   - 

  中国侨网6月10日电 据泰国《世界日报》编译报道,早前泰国各府传染病委员会相继将“外出强制戴口罩”列为基本防疫措施,并订出违规罚则。政府公报网站于7日正式公告,明定违规者最高可处以2万泰铢罚款。

  泰国公共电视台报道,政府公报网站7日宣布由国家传染病委员会制定的违法行为比较准则,其内容说明若违反《传染病法》规定,或不配合传染病防治官员命令的处罚,订于公告次日正式生效。

  其中与防疫相关重要条文包括《传染病法》第51条,以及该法第34条第6项规定,禁止任何人因未戴一次性医疗口罩或布面口罩,出现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疾病可能的传播。

  处罚比较规则如下:初犯者罚款上限1000泰铢;再犯者处以1000泰铢以上、1万泰铢以下罚款;第3次(含以上)违法,处以1万泰铢以上、2万泰铢以下罚款。罚金将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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