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开,假装我们在城市。”镜头跟着弗兰·勒博维茨在拥挤的纽约街头穿行。挡她道的人要小心,她会毫不客气地请你让开,或许再附赠几句俏皮的骂人话。马丁·斯科塞斯拍七集纪录片《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Pretend It's A City),就是冲着弗兰的字字珠玑去的。全片以对话完成,斯科塞斯是弗兰的主要谈话对手。他做这个项目,首先是为了享受听弗兰讲话的纯粹快乐,顺便把快乐传递给大众。
第二代移民弗兰·勒博维茨一张典型的犹太人面孔,黑发大鼻子,象牙白肤色,中性打扮,酷爱吸烟,正式身份是作家及制片人。她形容自己是纽约街上唯一一个“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的人”,其余人皆沉迷手机,浑浑噩噩,像海洋浮游生物一样随波逐流。
弗兰生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有幸观察到巨变的二十世纪后半叶,经常怀念从前,对现在嗤之以鼻。席卷全纽约的瑜伽热潮在街上变出无数背着瑜伽垫的人。“拜托,从前的纽约可比这个卷子造型时髦多了。”
她的观察维度很长。时间的纵深上,她给出一幅汽车上的儿童今昔对比图。现在的金贵小孩通常被打扮成宇航员绑在后座上,她小时候则是“坐在抽烟的副驾驶座妈妈大腿上”。她讽刺一个可笑的词“wellness”,以及背后现代人对健康的过分奢求。她道出残酷真相:“坏习惯不一定会要你的命,好习惯也未必能救得了你。”从前,没人会过分关注健康。事情在从前更简单,“食物总是好的,派对总是快乐的,糖只对你的牙齿有害”。
人文主义的最高境界大概就是弗兰这样的。她知道自己嘴毒心肠硬,“对万事万物都有自己想法”。但所幸,“我没有任何权力,改变不了任何事”。聪明人不需要上网来了解今天的世情。尽管弗兰谦虚地承认,“真正能互相了解的只有同辈人”,她对各年龄段的人心都有深刻了解。对于泛滥的意见偏激人士,她总结:“一种是‘我讨厌你的发型。你给我去死’,另一种就只会狂放彩虹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