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亚地区的地缘政治结构愈发震荡,震源的集中指向正是躁动的日本。从安倍晋三内阁到高市早苗内阁,日本的国家安全政策已由“法理突围”到“实质扩军”,再到“意识形态总动员”,完成了“质”的飞跃。日本自卫队已实质性地跨过了“专守防卫”的红线,朝着进攻性的力量转变。
现如今,激进的高市早苗内阁,正在将这种军事扩张上升为一种“危机政治”的制度化操弄,通过人为臆造“存亡危机”,并强化历史修正主义叙事,试图构建跨党派的“保守理念共同体”以压制国内和平力量。
这种将外部威胁工具化、导致国家战略冒险倾向加剧的路径,不仅是对日本战后和平发展道路的彻底背离,更是对《联合国宪章》所奠定的战后国际秩序的严峻挑战。
《联合国宪章》的基因:世界反法西斯盟约的法律延续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联合国的地基并非浇筑在抽象的和平主义云端,而是建立在反法西斯战争的焦土之上。正如《联合国宪章诠释》一书开篇所强调的,《联合国宪章》本质上是1942年《联合国家宣言》的法律结晶。
“联合国家”(The United Nations)一词,最初指代的正是二战时期由全世界的正义力量组成的、与法西斯浴血奋战的战时同盟。这意味着《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及第107条所构成的“敌国条款”,绝非立法技术上的疏漏或历史的冗余,而是制宪者们——也就是当年的反法西斯盟国——为战后世界秩序奠定的“压舱石”。
正因为宪章是反法西斯战争的延续,所以“敌国条款”才具有了“防患于未然”的宪制正当性。《联合国宪章》中“敌国条款”的存在,体现的是战后国际秩序的基本原则和二战胜利成果,不是某一国家可以单方面否定的。
宪章第107条规定:“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明确排除了针对敌国采取行动时的某些法律限制。这揭示了一个法理真相:现行国际秩序的合法性,直接溯源于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任何试图对二战历史进行翻案的动作,不仅是政治挑衅,更是在法理上对联合国存在根基的颠覆。
回望1945年的旧金山会议,当《联合国宪章》的起草者们在战后废墟之上筹划怎样建立新的集体安全体系时,他们面临着一个严酷的现实困境:如何确保那些曾经点燃战火的法西斯机器不再卷土重来?正是基于对人类命运的忧虑,在诸多议题上意见相左的美、苏、中、英等大国,却在设立“敌国条款”这一问题上却达成了惊人的默契。从敦巴顿橡树园到雅尔塔,反法西斯同盟国的集体意志明确而坚定——这并不是要对某一特定民族进行永远的谴责,而是要对军国主义这一特殊的意识形态及其国家载体,进行“制度性封存”。
宪章第53条所规定的区域办法,赋予反法西斯同盟国在敌国可能卷土重来、发起入侵时,提供了“例外行动权”。宪章第107条对战后惩治与处置的确认,则可视为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安全阀”。
换言之,人类在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的兵燹后,试图用理性的方式,为和平多添一把保险。若从法理哲学的角度回看这一设计,它意味着国际法开始淡化传统的以战判胜败的战争观,它以最高国际公约的方式界定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界限。《联合国宪章》发出了一个有普遍意义的信号——任何一次侵略,触碰人类文明底线的侵略,都可以被国际社会保留的、具有预防性、制裁性的权力所应对。
倘若没有一个对侵略保持警觉、对破坏和平者有所规制的制度,国际关系就有可能随时倒退回野蛮的循环。这种权力既不是狭隘的战后产物,也不会随着时间而消失。它是“文明的自卫”,是基于人类对战争的反思、对人性的自省而做出的制度化承诺。
“过时论”的法理虚妄:“敌国条款”并非“历史遗迹”
日本自1956年恢复联合国会员资格后,“敌国条款”逐渐被联合国的实际运作所边缘化。“敌国条款”并未失效,而是处于“功能性冻结”的状态:条款不再被实践所唤醒,但仍稳固地嵌入宪章文本之中。然而,“功能性冻结”的尴尬,也为日本混淆法理逻辑,鼓吹“敌国条款”去效力化的争论埋下伏笔。
长期以来,日本外务省以及一些深受西方法学影响的国际法学者屡屡强调,“敌国条款”已随着时间推移而“事实废止”,不具有法律意义;日本右翼势力更是将其称之为“对日本的永久性歧视”。在日本谋求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外交戏码中,这一说辞愈显高亢,并被包装成“修复联合国缺陷”的必要之举。
对于日本而言,“敌国条款”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战后国际秩序中应当承担的历史责任的体现。该条款提醒国际社会,日本虽然恢复联合国会员资格,但在历史问题上仍有需要正视、妥善处理的东西。只要不以敢于担当的姿态面对侵略历史,坚守走和平发展道路,日本就难以获得周边邻国的充分信任。
现如今,亚洲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日本不愿在中日力量此消彼长的时代里,继续被镶嵌在二战战败国的历史叙事框架中。日本在身份上和制度上倍感失衡,战略焦虑骤增。因此,日本试图推动“敌国条款”的“去效力化”,为修宪、扩军等提供理由。
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石不容挑战,历史事实不容置疑。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多次强调,日本必须遵守和平宪法,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断以实际行动赢得邻国及国际社会信任,而不是试图通过改国际条约来躲避历史责任。
从国际法角度审视,“敌国条款”更接近于一种附条件的“紧急制动机制”。正如宪章第53条第2款所界定的,“敌国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而言”。并不是基于种族或国家属性的永久性烙印。只要这些国家奉行和平宪制,恪守联合国原则,“敌国条款”便处于休眠状态。
然而,正是在这种“备用状态”中体现了其制度功能:一旦战败国中有人心不甘情不愿,图谋重启军国主义,这些条款哪怕只是存在在理论上被再度激活的可能性,也足以对暗藏的危险发出警告——对法西斯的战争机器而言,绝不能让它有起死回生的那一天。
“危机政治”的制度化:军国主义被激活的危险信号
日本近年来不断推动“敌国条款”的“去效力化”,甚至与争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的外交活动深度捆绑。表面上,此项诉求被包装为“联合国改革”、“国际贡献”等宏大叙事,实则折射出日本内部深层战略焦虑与日渐突出的历史修正主义,特别是以高市早苗等新保守主义政治力量为代表的日本政治版图结构性变化。
从日本政治生态说,近年来的权力重组为新保守势力的扩张提供了肥沃土壤。2023—2024年的政治资金丑闻导致自民党传统派阀瓦解,安倍晋三遇刺后留下的右翼意识形态真空迅速扩大。在这一背景下,非世袭政治家的高市早苗得以借鲜明的保守立场,刻意制造“危机政治”来聚拢右翼选民,自诩“安倍路线”继承者。她所代表的并非传统的利益政治,而是依赖民族主义情绪和意识形态动员的政治形式,这种社会动员能力的扩张力量更强,而且更制度化。
这股新晋保守势力,一方面在安全议题上故意将局势意识形态化和情绪化,夸大“周边威胁”为修宪扩军造势;动辄将台海局势上升为“日本存亡攸关之事”的论调,将任何对外安全压力转化为国内政治的动员工具;主张调整战后“专守防卫”原则,不仅支持国防预算升至GDP 2%的动议,甚至高喊国民有义务为日本军事扩张“牺牲”的口号;强调动员与服从的安全话语,与战前日本军部向社会营造“危机共识”的手法出奇相似。
另一方面,历史问题在新晋保守主义的政治叙事中也重新获得了利用价值。参拜靖国神社、否认侵略历史,篡改历史记忆,将国际社会对日本应正视历史的理性关切描绘为“外部势力干涉”的阴谋,制造出民粹主义的叙事,压制国内温和派的声音。这一策略借由媒体、社群和基层不断蔓延,让否认侵略事实和质疑和平宪法成为“日本保守共同体”的身份认同符号。这种历史修正主义的叙事也成为将日本实现扩军改宪合理化的诡辩理由。
必须警惕日本国内的这种意识形态重塑和军事扩张倾向,其危险性远不止在法律层面的“敌国条款”争议。日本真正危险的并非高市早苗口中的“外部威胁”,而是激活军国主义的危险信号。这不仅使得日本逐渐偏离战后对和平发展的承诺,更将对亚洲地区的和平稳定构成直接冲击。
综上所述,当今,日本右翼罔顾法理事实谈论“‘敌国条款’已不适用”,急于挣脱桎梏的暴躁,正是一个讽刺的论据。这也提醒我们为什么《联合国宪章》仍必须重申“敌国条款”。高市早苗的错误表态既是其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一种象征性的挑衅,也是日本民族主义膨胀、历史修正主义越来越肆无忌惮的一种反映。
面对这一趋势,国际社会切勿置若罔闻:历史教训之所以被写进《联合国宪章》,正是为了防止军国主义借助内部政治浪潮死灰复燃。如果任由 “敌国条款过时论”蔓延开来,甚至在域外大国的纵容下让日本冲破法理束缚,那将严重背离联合国的精神,更是对二战数千万罹难者,乃至于对人类文明的亵渎。
(王鹏飞 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暨区域国别研究院讲师,智库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